马来西亚(MALAYSIA)
首都:吉隆坡
签证所需材料
1. 出国任务批件原件:(若为双跨团组,则需提供: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、组团单位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、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、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复印件)。
2. 出国人员备案表。
3. 公函稿纸:单面打印,请确保格式固定。
4. 护照:有效护照原件;护照必须签名(本人亲笔中文签名);至少连续两张空白页(该页与该页反面)。
5. 因公团组二维码信息表一套。包括《因公团组签证信息表》、《因公签证国家信息表》、《因公签证成员信息表》(专用软件填写)
6. 英文照会,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。
7. 提供由马本土发出的邀请函原件(英文或马来语),邀请函需说明访问目的、进行何种商务活动、停留期限,还应包括公司的注册号、被邀请人姓名、公司号及公司印章。
8. 提供中方机构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。
9. 外方公司的注册证明
10. 英文大写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
11. 2寸彩色照片2张
12. 英文填写名单表一张。
注:
1、 马方一般发给三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。
2、 凡经马前往第三国者,持确认的联程机票和第三国的有效签证,在吉隆坡机场办理过境签证,马方发给允停留五天的过境签证,可以出机场(马驻华使馆不办理过境签证)。
3、 马一般最长只发三十天的签证,停留期如果不够,抵马后可以再更改。